贩卖毒品罪
来源:简晓满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10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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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xx与向xx、谢xx于2012年7月份在深圳xx地贩卖毒品约2克被xx区民警当场抓获,拘留于深圳市xx看守所。陈xx姐姐委托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简晓满律师为其辩护人。该案于2012年12月在深圳市xx区法院受理,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实行独立审判,公开审理本案。现该案已审理终结。法院采用了简律师庭前提交的辩护意见,最终判决陈xx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一千元,收获的毒品由公安机关销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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